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 (广州增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数量:一台/套;最高限价:人民币4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七、其他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 的委托,对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ZJ-FG-2023196】,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GZZJ-FG-2023196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离子束溅射镀膜机采购; 数量:一台/套最高限价:人民币450万元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项目属性:货物类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收款方式仅限支付宝或微信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1.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2.现场购买
投标人携带《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可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 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3.网购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电子邮件 (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020-37639369、020-87371812、020-87372296)。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064719200511226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30分(建议投标人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30分(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金融大道 10号创悦孵化器 D栋 10楼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人:陈小姐、庄小姐
联系方式:020-87385151、020-37639369、020-87371812、020-87372296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873851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金融大道10号创悦孵化器D栋10楼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0-628327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人: 陈小姐
电 话: 020-87385151
电子邮件: gzzjzbyxgs@126.com
原文链接『http://www.gzbidding.cn/home/index/details.html?genre=2&side=1&news_id=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