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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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 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硅刻蚀设备采购项目
时间: 2023-01-13

一、招标条件

本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硅刻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0 万元,招标人为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内容:硅刻蚀设备; 

2.数量:1 套; 

3.最高限价:人民币 250 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硅刻蚀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硅刻蚀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

(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已成功获取本次磋商文件。

5.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3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09 室

七、其他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工作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收款方式仅限支付宝或微信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1.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2. 现场购买

供应商携带《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可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资料下载” 栏下载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3. 网购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电子邮件

(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导致购买磋商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020-37639369、020- 87371812、020-87372296)。

购买磋商文件账户信息: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账 号 :3602064719200511226

(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建议供应商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09 室。

(六)磋商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七)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09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金融大道 10 号创悦孵化器 D 栋 10 楼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 :020-628327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 1409 室

联 系 人: 陈小姐

电 话 : 020-87385151

电子邮件: gzzjzbyxgs@126.com



原文链接及附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gzbidding.cn/home/index/details.html?genre=2&side=1&news_id=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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