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大学第四期“基层党建活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期“基层党建活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与立项公示,决定对《深入推进“党建+N”铸魂立德工程,全面提升研究生党建活力》等 22 个项目予以立项。为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方案,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原则上立项项目应于 2024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立项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和推进。
2.项目建设过程中,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3.项目结项时应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4.有关项目的资助经费将分两次下拨到立项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党费账户。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经费使用按照党费使用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湖南大学第四期“基层党建活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pdf
党委组织部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