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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时间: 2023-02-07

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在穗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

  为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穗联合基金)重 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的申报指南编制工作, 现面向你单位征集指南建议(见附件1)。 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领域和类型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领域为人口健康、生物与农业、电子信息、数 理与交叉前沿、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 项目类型为100万元/项的重点项目和200万元/项的“粤港澳团队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资助强度, 结合本单位优势与特色学科, 兼顾领域平衡, 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与团队主要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 按照指南建议格式要求合理提出指南建议。

  二、征集对象和要求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对象主要面向纳入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 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组织单位中基础研究优势明显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 单位, 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 以及在穗国家、省实验室。 采取推荐名额分配规则, 由各有关单位推荐填报(见附件1)。 其中, 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发动辖区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参与指南建议征集, 填报建议信息。

  (一)中山大学等15家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且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组织单位 和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共建单位中基础研究优势明显的单位, 指南建议推荐数限9项, 单个领域不超过3项。

  (二)其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各组织单位, 指南建议推荐数限5项, 单个领域不超过2项。

  (三)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中高水平医院和在穗国家实验室, 指南建议推荐数限2项。

  (四)其他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和在穗省实验室, 指南建议推荐数限1项。

  (五)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 提出不超过本单位推荐上限的项目指南建议。 若推荐超项, 原则上按推荐清单或指南建议提交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排序靠后的不予通过。 我局将结合指南建议的提交情况, 按程序形成指南建议稿后, 报送省基金委。

  三、指南建议报送方式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线下同步报送”方式,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由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 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 http://pro.gdstc.gov.cn/)进行线上填报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线下同步由各组织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将本单位建议案推荐清单盖章扫描后统一报送我局(基 础研究处,电子邮箱: lil816@gz.gov.cn)。

  四、时间节点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 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时—2023年1月31日18时, 各组织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线下推荐清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12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粤穗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案征集对象和数量分配表.pdf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doc

     3.省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pdf

     4.各单位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案推荐汇总清单(模板).xls


文章来源及附件下载请点击『http://kjj.gz.gov.cn/gkmlpt/content/8/8744/post_8744409.html#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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